1月27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相比2020年,在工作思路方面,不再僅強調嚴肅查處非法轉基因制種及知識產權違規行為,新增加快推進生物育種研發應用等內容。
開源證券指出,方案內容中首次加入加強品種審定監管相關內容,指出申請單位應確保品種不含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品種試驗組織單位應進行轉基因檢測,發現未經批準轉基因成分的應立即終止試驗。政策層面強調加強對轉基因品種試驗種植的監管,一方面可以有效的優化和完善品種審定制度,為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提供政策保障,另一方面也從種源上加強監管,可以有效保護研發型企業技術成果,促成轉基因產業化從研發到應用環節的良性循環。
方案首次對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和監管進行明確規定,首先明確需要指導從業主體辦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其次強調對各省級農業農村部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和農業轉基因加工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100%。進口加工方面,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管控。嚴查運輸、儲存、加工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管理等檔案記錄,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方案新增病蟲害發生動態監測內容,提出安排專業人員跟蹤監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及時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動態,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轉基因作物大規模商業化后,生物抗性監測將有效延長性狀使用時間,長遠來看,對轉基因產業良性發展意義重大。
開源證券認為,隨著全國農業轉基因監管體系隊伍不斷健全,監管能力不斷提升,政策層面不斷完善,為轉基因推廣應用打下堅實基礎。方案強調2021年度工作目標是積極推動農業轉基因監管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將支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事業發展的相關支出列入政府預算。整體來看,國內轉基因產業化進程越發清晰,從前期開始審定通過主糧轉基因品種安全證書,到監管層面明確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發應用,產業化應用各環節的政策體系逐步完善,有效保證了轉基因應用的有序發展。2021年轉基因品種審定法案或將出臺,國內有望進入主糧轉基因種植元年,建議關注生物技術研發超前,品種性狀優異的大北農,同時關注業績有望改善的隆平高科。